您所在的位置:产发集团> 网络普法>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日期:2022-06-08 12:01  

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出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

(三)出租人是否具有产权证明;

(四)租赁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和公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宿迁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1 CEC版权所有 苏ICP备10105892号-15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 苏公网安备32130202080114
电话:(0527)81686002 传真:(0527)81686002 邮编:223800 邮箱:sqcyjt@126.com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