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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遵规守纪成为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

2024-05-29 09:57 来源:宿豫区融媒体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要理解把握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遵规守纪成为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凝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深化于学,守“心之所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实际工作中,如果对党纪党规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就会成为“纪盲”,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违反纪律。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经常对照党章找差距、明方向,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悟透方能致远,只有把纪律规矩学全面、学深入、学透彻,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才能变“他律”为“自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内化与思,担“责之所系”。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从思想上固本培元,纠正自身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真正使学习党纪党规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内无妄思,方能做到外无妄动。党员干部要养成自觉按制度用权、按规矩办事的意识,培养“自觉的纪律”,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外化于行,树“行之所向”。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将纪律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积极将所学所知所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民之关切”便是“行之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盯“行之所向”,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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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陆媛媛 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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