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要注意这些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
为帮助纳税人理解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将陆续发布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动漫。今天学习: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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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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