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宿迁市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如意就《宿迁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及贯彻落实举措作了介绍。相关部门围绕《条例》的制定和具体措施作了说明。

作为宿迁市消防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消防治理工作迈入新阶段。据了解,《条例》共八章五十二条,立足宿迁实际,聚焦消防安全工作的痛点难点,在责任体系构建、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及监督执法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
《条例》立足宿迁发展阶段和安全治理实际,突出系统性、创新性与可操作性,贴合宿迁本地治理需求,呈现出责任链条系统、地方特色明显、治理模式现代、民生导向突出四大特点:坚持系统观念,贯通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级责任,补齐基层监督管理短板,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消防治理新格局;紧扣宿迁产业特点与城乡差异,将本地高频风险、典型场景、特色业态纳入制度设计,实现法规供给与地方需求精准匹配,为城市安全治理提供专属法治方案;顺应新时代安全治理转型要求,融合信用监管、智慧防控、多元共治等新理念新机制,推动消防管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直面高频高发隐患,全省首家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作出系统性规范,以刚性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兼顾安全底线与民生便利,让消防治理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良法善治,贵在落实。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落地见效,我市将多措并举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将《条例》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共治氛围;另一方面,强化严格执法,确保法规落地,强化监督问效,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为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消防安全屏障。(记者 祁秋月 肖伟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