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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成果获省政府批复

2026-06-10 08:58 来源:宿迁网

宿迁网讯(记者 李文静) 日前,我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成果正式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标志着宿迁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为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

本次优化工作始终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衔接《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一带两湖、五片八水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严格遵循“面积总体稳定、功能更加完善、布局合理优化”原则,以完善生态空间结构为核心,进一步理顺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空间关系,在补入优质生态空间的同时释放发展空间,着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动态平衡。

经过系统性评估优化,宿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实现精简提质,由原先10类整合优化为8类,涵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河湖管理(保护)范围、通榆河保护区及其他重要生态空间。优化后,管控范围全面覆盖京杭大运河、新沂河、分淮入沂水道等市域核心生态廊道,全域生态保护骨架更加清晰。

空间结构的精准调整,有效补齐了原生态管控体系的短板。此次优化重点调出无生态保护价值、与城镇开发冲突及划定不合理的区域,同步补入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重要湿地等优质生态板块。根据《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方案》,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图斑数量由276个精简至182个,空间布局更趋规整合理;管控区域内法定保护区域面积较此前增加17477.7566公顷,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新增2052.8649公顷,生态基底持续夯实。

为切实巩固优化成果、规范长效管理,宿迁明确多项刚性管控举措,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治理体系。一方面,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由市政府统筹推进管控区域相关工作,明确边界范围、设立标识标牌、配齐管护岗位,常态化开展巡护管控。另一方面,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履职,细化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河湖水域、湿地林地等不同类型区域的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实现全域生态空间精准管护。

可以预见,随着生态空间管控体系的持续完善,宿迁绿色发展底色将更加鲜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将优化后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协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宿迁发展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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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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