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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根植于人民,不止于人民

2026-06-15 09:44 来源:泗洪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以案释法作用,持续推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落地见效。文化和自然遗产是历史馈赠人类的宝贵财富,既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也是历史长河中凝固的时代印记。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是一项惠及全民的重要事业,要树立全局思维,发动全社会之力守护文脉生态、赓续民族薪火,实现遗产长效保护,赋能文明长远发展。

聚焦“为民”底色,盘活遗产资源,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价值不仅在于古迹山河的留存,更在于让文明红利浸润人心,成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公共资源。从免费开放文博场馆、历史古迹,让群众近距离触摸历史文脉;到修缮生态廊道、盘活山水资源,打造生态文旅休闲线路,让群众坐拥绿水青山;再到活化历史古街、深挖非遗资源,开展非遗进社区等特色活动……公共文化资源的持续下沉,让传统文化逐渐融入街头巷尾,不断丰富着普通百姓的精神世界。唯有持续开放共享遗产资源,才能真正盘活优质资源,让全民共享时代发展红利,让古老文脉焕发新生,进一步提升群众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协同”共治,统筹生态保护,夯实遗产保护根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过去部分地区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文化轻生态等问题,不仅造成文物破损、生态失衡,也损害了群众长远利益。近年来,各地积极践行协同保护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摒弃粗放式开发模式,杜绝盲目改造自然生态的行为,实现山水生态与历史文脉共生共荣,为群众留住绿水青山、守住历史文脉。新时代的遗产保护,需秉持系统思维,一方面,通过禁止违规拆建、过度开发等方式严控原生态景区的商业化开发边界;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地域特色,探索“生态+文化+乡村振兴”融合模式,依托遗产资源发展特色文旅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现保护与富民的“双向奔赴”。

凝聚“传承”合力,实现全民参与,赓续华夏文明薪火。降低群众参与门槛不意味着“放任遗产破坏”,而是让更多群众从遗产的“参观者”转变为遗产保护的“参与者”。如今,越来越多普通人主动加入遗产保护行列,从用指尖坚守非遗技艺的民间匠人,到奔走山野巡查古迹的文物志愿者;从文明出行的普通游客,到主动建言献策的基层百姓,他们都在共同守护着自然赋予人类的生态和文化资源。借助新媒体传播之风,不少文物也走下“神坛”,化身新媒体“顶流”,青铜器说唱视频3天播放量破亿、唐代侍女俑变身“潮流教母”、故宫的脊兽跳起“科目三”、敦煌飞天壁画变身趣味表情包,跨越千年的文物正在绽放全新光彩。

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本质上是在守护亿万群众的精神原乡,是民族生生不息的文明根脉。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要平衡好“保护、利用、传承”的辩证关系,才能让文化和自然遗产永葆生机活力,让亿万群众在守护与传承中,共享文明发展成果,谱写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传承的新篇章。(曾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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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诗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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