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8时48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申通快递分拨中心(洋河大道快递路店)运单号为:776102513141800、776102507790306、776102511318968的包裹内查获南京(炫赫门)197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197条。
2024年5月18日9时25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屠洋路291号中通快递代收点运单号为:78418109508848、78418109508876、78418109508914的包裹查获牡丹(软)6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6条。
2024年5月18日10时10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屠洋路291号中通快递代收点运单号为:78418109506781、78418109509884、78418109509923的包裹内查获利群(新版)6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6条。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宿迁市烟草专卖局案件审理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人民大道1556号,联系人:王艳、欧阳春,联系电话:0527-84389063)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宿迁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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