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咨询:最近医保部门开发了“药价通”小程序,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情,我们可以在小程序上查询药品价格,并进行比较、选择购买,但是为什么同样一种药品在药店、医院、门诊价格会有所不同?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医保部门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宿豫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从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而民营医院、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供需情况、进价、营销成本等自行定价。大家可以登录“江苏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微信小程序,打开“药价通”模块,根据购买药品名称,点击输入、查询,即可展示区域内各家医药机构的销售价格,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比价后选择质优价宜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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